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事件惑有隐情
据近日在杭州参加中华医学会新生儿学组会议专家透露,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事件对全国各地新生儿行业造成巨大的影响,许多新生儿科主任向医院辞职,新生儿科不再接收高危早产和感染病人,行业内人士普遍认为另有隐情。1.据专家介绍,新生儿科本身就是一个高风险科室,死亡率约占婴幼儿死亡率的75%。因其面对的对象是生命极为脆弱,刚出生的各种不成熟的疾病患儿,院内感染率也高于成人科室5-9%,可达25%,尤其是新生儿重症监护室,多为病情危重、早产、发育营养不良、抵抗力极差的患儿,其死亡率和感染率均很高。院内感染分为内源性和外源性两大类。内源性是指由于患儿自身携带,抵抗力低时自身的感染,其次是外源性交叉感染和环境污染。据了解,交大一附院本次收住的有各种疾病的早产儿,产前均有不正常的早产原因和母亲发热、感冒、血象高等感染机会,故发生自身感染的可能性极大。医院在患儿入院时即采取了预防措施,对疾病进行了积极的、符合医疗规范的抢救治疗和处理。是否医疗事故,应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判定。
2.据了解,本次事件中所提到的8名早产、低体重儿,其中6例是因家长考虑患儿本身病情重,加上早产、发育不良等情况可能留下后遗症,经家人商量,签字要求放弃抢救治疗,医院不可能进一步对其进行救治。按照目前医疗行业大家遵守的规定,这种情况不应算入医院内死亡。
3.8例患儿虽有一些相似的表现,但也有各自的不同疾病。有的患儿入院时即开始抢救,从同行了解的情况看,患儿入院时本身疾病即可造成死亡,全部归结为院内感染造成的死亡不够严谨。同时从所有查找的证据,无论是细菌还是病毒都没有确切的共源性。院内感染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有待进一步探讨。
破坏社会和谐的行径应受谴责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新生儿事件对全国各地医院,尤其新生儿行业造成巨大的影响。
据知情人士透露: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新生儿科一名刚晋升主任医师的xx医生,因对未当上主任不满,涉嫌未经正常渠道,擅自在媒体及网上发布诽谤诬陷、夸大事实的不实消息。给科室、医院造成巨大损失,对全国新生儿行业造成不利影响。对这种行为,业内人士极为反感,希望相关部们加强监督管理,杜绝此类破坏社会和谐的行径。 (转自丁香园)
回复 #1 fjzzzyyygk 的帖子
这位刚晋升主任医师的xx医生太不负责任了吧,自己的不满怎么使用这种方式发泄呢?:@ :@回复 #1 fjzzzyyygk 的帖子
医生的不满能够理解,但是事实应该查明,不能让"医院感染"作为查不清原因的借口,我们感染控制人既希望各方重视院内感染工作,又不希望承受不明之渊. 8例患儿虽有一些相似的表现,但也有各自的不同疾病。有的患儿入院时即开始抢救,从同行了解的情况看,患儿入院时本身疾病即可造成死亡,全部归结为院内感染造成的死亡不够严谨。同时从所有查找的证据,无论是细菌还是病毒都没有确切的共源性。院内感染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有待进一步探讨。言之有理,任何结论都应该严谨!!! 文章说的很有道理,但事情已经处理成这样了,我们也只有借东风来整改了。 若正如楼上老师所言,那院感的老师们就该给全员上一堂保密守则课.不要以个人得失来损坏单位的名誉. 参与调查的院感专家都是国内顶级的,给出这样的结论一定是慎之又慎的,做出这样的结论我想他们也是很痛苦的。
这一点也说明医院的各个环节与院感密切相关,院感与医院的各个环节密不可分。大家可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P
换个角度想想,对院感来说不见得是件坏事,把坏事变好事吧。
[ 本帖最后由 xiaolongnv 于 2008-10-20 21:11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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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认为中国第一次因院内感染死亡的报道,但总觉得没有病原学依据,好象不慎重 这件事透着许多蹊跷之处但是我觉得既然事情发生了就要从中吸取教训,各方面均应从中看到自己的不足。毕竟无风不起浪,苍蝇不叮无缝的蛋。1、对新生儿科的医生乃至所有的临床医生:
在丁香园等医学网站的儿科讨论版,我看到了大量的儿科医生抱怨世态炎凉,但是从来没要一个医生认真比较过该院新生儿科该月死亡率和既往的差别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如果新生儿科本来就死亡率较高,我看了一下,有报道说25%的,那么该院一个月如果收治100个的话一天死一个是多少死亡率大家都会算吧?高么?)
我没有看到一位医生检讨自己多么缺乏医院感染控制知识,难道都是精通了?感染预防措施都做到了吗?
许多医生连最简单的消毒与灭菌的区别都不知道!最基本的手卫生都不能够遵守!
2、对感染管理人员
这件事可能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后的医院不明原因死亡的聚集性病例大概都可以归结为“医院感染”了,我认为此举有失偏颇!
医院感染诊断标准里明明写着如下内容:
医院感染定义
医院感染(Nosocomial Infection, Hospital Infection 或 Hospital acquired Infection)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入院时已存在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说明:
一、下列情况属于医院感染
1.无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规定入院48小时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有明确潜伏期的感染,自入院时起超过平均潜伏期后发生的感染为医院感染。
2.本次感染直接与上次住院有关。
3.在原有感染基础上出现其它部位新的感染(除外脓毒血症迁徙灶),或在原感染已知病原体基础上又分离出新的病原体(排除污染和原来的混合感染)的感染。
4.新生儿在分娩过程中和产后获得的感染。
5.由于诊疗措施激活的潜在性感染,如疱疹病毒、结核杆菌等的感染。
6.医务人员在医院工作期间获得的感染。
二、下列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植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刺激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纯疱疹、弓形体病、 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按照该标准,8名婴儿有几名可以诊断为医院感染?可以证明感染是在医院获得的吗?在病原没有确定的情况下,能确定病原是在医院获得的吗?
诊断标准里有“可能医院感染”的诊断标准吗?
我们难道只能盲目的任由别人将“医院感染”事件加到我们头上吗?
......其他的话不能多说了,大家仔细品味品味事件之外的......吧。
3、这件事定为院感事件也有其有利之处
宿州眼球事件之后很快各医院领导们就忘了医院感染是什么了,是该有点事件敲打敲打他们了。
卫生部此次采取雷霆手段也是被医院逼得。
医院感染历来都是越往上越重视,越往基层越不重视。国家再重视架不住下面的阳奉阴违,借着这次事件该好好敲打敲打各医院的院长们了。
同时希望院感科的同志们做好思想准备,留点心,留几手,准备好后路。
别看院长平时不重视院感,出了事肯定要找个替死的。别当了那些平时不重视院感,等出了事就往院感人员身上推的那种院长的替罪羊。(当然并不是所有院长都不重视,希望大家不要对号入座) 希望该院的会员谈一下过程,是否真冤枉呢?如果是冤案,是该平反,还事实真相! 这次院内感染事件,暴露出我们医务人员院感意识薄弱,不能有效保护自己,等于是给懂行的人转了空子,其实在平时的检查中,院感专职人员都有同感,好多问题你说你的,要让他们改变很难,习惯成自然,这就是当前院感隐患所在
回复 #9 xxxxxx666666 的帖子
事件本身以及专家给结论,我认为不必过多怀疑或否定。因为,我们真的是在局外,对事件本身的判定源于自己的猜想,倾向性往往会影响我们对真实的判定的。我们参与调查的专家,无论怎样说来,绝对不会轻易向我们院感人自己扣屎盆子的。学识、人品绝对能够客观、公正对待这件事的。
结论绝对是慎重的!这我相信。
对于内部矛盾导致消息扩大,造成影响,我倒是相信的!因为事件本身最先是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出来的。
[ 本帖最后由 一枝梅 于 2008-10-21 11:17 编辑 ]
回复 #12 一枝梅 的帖子
在没有详细病历资料,不知道每一早产儿的具体胎龄、体重、基础疾病,以及医院感染发病及抢救经过情况下,任何猜测、推断都是毫无根据的。根据我们能够看到的报道:这批孩子相继出现发热、肝脾大、出血、BPC减少、DIC、MOSF等表现,血培养、CRP阴性高度怀疑柯萨奇病毒医院感染是有根据的,特别是感染管理科介入,采取相应措施2天后没有新发病人等等,专家组的结论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
从新生儿科医生的分析中,可以看出:早产儿的死亡率本身就高,并且都有基础疾病,医院感染并不是所有病人唯一的死亡原因。这样分析看似有一些道理。
也许没有这场医院感染,这8个孩子未必全部成活,或许会有个别死于其他的诸如RDS、颅内出血、支气管肺发育不良等早产儿疾病。但是至少不会死得这么快,并且不是这种死法。如果真的有不发生医院感染仍可能死亡的早产儿家长来说,医院感染似乎使他们“捡”了个便宜,而医院因此吃了大亏,但是谁让你医院感染预防控制没到位!
再次让人想起那句真理:严格的执行规范,就是对病人、对(医生)自己、对医院的最大保护。
作为儿科主任,我没有怀疑过此事的定性,有2点没想到:感染的都是早产儿,足月儿一个也没有;死亡率远高于以往新生儿柯萨奇病毒爆发感染。如此正说明现代医学还有很多未被认识的领域。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8-10-22 09:05 编辑 ]
回复 #13 gjs661 的帖子
分析入理!我们需要的就应该是理性!妄加评论是不好的,不科学的!同时,妄加评论是对我们参与调查的院感专家的不尊重!
回复 #9 xxxxxx666666 的帖子
讲的真好!没有病原学依据就定性好像是有点……不过对院感工作来说也有促进作用。 硬件不硬,软件跟不上,经济利益第一,这至少是国内一些医院普遍存在的问题,出事是必然的,不出事是侥幸。做为院感人员非常无奈,唯有将大量隐患写出来交给领导,就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别等着出事后问责我们。回复 #13 gjs661 的帖子
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理性的态度和思维!回复 #16 航天 的帖子
“唯有将大量隐患写出来交给领导,就尽到自己的责任了,别等着出事后问责我们”您以为这样就可以免责了?恐怕没那么简单:o
提出问题没有跟进解决,能够免责吗?除非报告上有院长的亲笔字,不予解决等字样,证据在握恐怕也只能减责罢了。要想免责我想唯一的办法只有据理力争,直至解决,估计不是免责而是免职了:lol
在这个岗位上,就得共担责任。履好我们的职,该提的问题还得提,给领导提出几种解决的方案,决策权在领导。
[ 本帖最后由 xiaolongnv 于 2008-10-23 08:16 编辑 ] 8例患儿虽有一些相似的表现,但也有各自的不同疾病。有的患儿入院时即开始抢救,从同行了解的情况看,患儿入院时本身疾病即可造成死亡,全部归结为院内感染造成的死亡不够严谨。同时从所有查找的证据,无论是细菌还是病毒都没有确切的共源性。院内感染的证据不是很充分,有待进一步探讨。
既然如此,为何不把 8名患儿的医院过程和住院病历公布与众,让各位有识之士充分发表意见,还事情以真相面目.是否冤枉,大家评之.
回复 #19 枫叶红了 的帖子
只有开展全国性的、公开的死亡病例讨论!好像前无古人,谁来组织?
其实作为儿科医生更想知道确切的信息,便于今后接受教训。
新生儿疾病表现“不典型性”、“非特异性”。通常情况下,早期确切的判断是否存在感染,有很大难度。
今天就遇到一例,早产、双胞胎,体重1.9Kg。住院不到4天,出现呼吸暂停、节律不整,阵发性四肢肌张力增高,6小时后自主呼吸消失,人工呼吸3小时回复自主呼吸。以后在呼吸改变时吸出黄色粘痰三次,吸痰后呼吸好转,氧饱和恢复,痰培养结果未回。血WBC4×109/L。
考虑院内下呼吸道感染。因无呼吸机,正在联系转院。
早产儿的医院感染肺炎预防真是个问题!
[ 本帖最后由 gjs661 于 2008-10-23 18:2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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